百分百承诺[办不下来全额退款]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 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为什么要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出版管理条例》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二)机构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四)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编辑、技术人员的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 (五)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六)证明公司信誉的其他有关材料。 哪些业务要申请互联网出版? 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 (一)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 (二)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 未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何处罚?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予以取缔,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四)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五)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负责人的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七)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哪些业务需申请出版物许可证?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注: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未办出版物许可证有何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 (二)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三)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 (四)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 (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 (六)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 (七)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或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 (八)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的; (九)提供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履行有关审查及管理责任的; (十)应按本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 (十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检的。 |